通知公告

湖北美术学院关于评选 2022—2023学年“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20  阅读次数:

学校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和激励引导作用,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良好风气,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开展湖北美术学院2022—2023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依据《湖北美术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湖美校学字〔2014〕4号)要求执行。可优先考虑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疫情防控、抗灾救灾等中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二、名额分配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名额分配方式,以各学院符合评选对象的学生人数或班级为基数,原则上按照5%、3%和10%的比例进行分配,各学院评选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

中国画学院

14

8

1

绘画学院

44

26

4

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

12

7

1

实验艺术学院

9

6

1

艺术教育学院

5

3

1

影视动画学院

42

25

3

视觉艺术设计学院

28

17

2

时尚艺术学院

24

14

2

环境艺术学院

28

17

2

工业设计学院

27

16

2

手工艺学院

11

7

1

艺术人文学院

12

7

1

创新学院

3

2

1

合计

259

155

22

三、评审程序

(一)成立评审小组。各学院成立评审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辅导员、办公室主任、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等组成小组成员,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宣传、协调、审查和上报工作。

(二)班级民主评议。班级民主评议小组由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班长任组长。民主评议学生根据自愿填报的各类荣誉推荐登记表格,经70%及以上民主评议小组成员通过后,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或班级,上报学院评审小组(参评人员不作为学生代表参与班级评议)。

(三)审核公示批准。学院评审小组,依据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评选名单后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四、评选要求

(一)各学院评审小组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要文件要求,各项评选工作落实到位。辅导员要认真指导学生填写各类评选推荐表格,要求公文规范,字迹工整,内容表达准确。

(二)各学院应在12月4日前上报本学院评审小组名单、各类荣誉称号的获奖名单、推荐登记表格及评选结果公示情况的纸质及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须加盖公章。

(三)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示内容需提供学院办公室举报电话。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评选资格,同时减少该学院本学年度和下一学年度评选名额。

附件:1.湖北美术学院三好学生推荐登记表

2.湖北美术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

3.湖北美术学院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

4.2022-2023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汇总表

湖北美术学院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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