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和激励引导作用,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良好风气,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开展湖北美术学院2022—2023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依据《湖北美术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湖美校学字〔2014〕4号)要求执行。可优先考虑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疫情防控、抗灾救灾等中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二、名额分配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名额分配方式,以各学院符合评选对象的学生人数或班级为基数,原则上按照5%、3%和10%的比例进行分配,各学院评选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先进班集体 |
中国画学院 |
14 |
8 |
1 |
绘画学院 |
44 |
26 |
4 |
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 |
12 |
7 |
1 |
实验艺术学院 |
9 |
6 |
1 |
艺术教育学院 |
5 |
3 |
1 |
影视动画学院 |
42 |
25 |
3 |
视觉艺术设计学院 |
28 |
17 |
2 |
时尚艺术学院 |
24 |
14 |
2 |
环境艺术学院 |
28 |
17 |
2 |
工业设计学院 |
27 |
16 |
2 |
手工艺学院 |
11 |
7 |
1 |
艺术人文学院 |
12 |
7 |
1 |
创新学院 |
3 |
2 |
1 |
合计 |
259 |
155 |
22 |
三、评审程序
(一)成立评审小组。各学院成立评审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辅导员、办公室主任、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等组成小组成员,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宣传、协调、审查和上报工作。
(二)班级民主评议。班级民主评议小组由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班长任组长。民主评议学生根据自愿填报的各类荣誉推荐登记表格,经70%及以上民主评议小组成员通过后,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或班级,上报学院评审小组(参评人员不作为学生代表参与班级评议)。
(三)审核公示批准。学院评审小组,依据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评选名单后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四、评选要求
(一)各学院评审小组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要文件要求,各项评选工作落实到位。辅导员要认真指导学生填写各类评选推荐表格,要求公文规范,字迹工整,内容表达准确。
(二)各学院应在12月4日前上报本学院评审小组名单、各类荣誉称号的获奖名单、推荐登记表格及评选结果公示情况的纸质及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须加盖公章。
(三)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示内容需提供学院办公室举报电话。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评选资格,同时减少该学院本学年度和下一学年度评选名额。
附件:1.湖北美术学院三好学生推荐登记表
2.湖北美术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
3.湖北美术学院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
4.2022-2023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汇总表
湖北美术学院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