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激励我校学子勤奋学习,努力进取,选树典型,培育优良学风,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湖北美术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定依据:
《湖北美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二、参评对象及评定条件
(一)参评对象:
我校大二以上(含大二)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热爱学校,热爱班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道德优良;
4.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勤于钻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全日制本科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湖北美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资格:
1.评选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评选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评选学年未完成课程学习或有考试科目不及格的;
4.评选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恶意欠缴学费者。
(四)湖北美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选的具体条件:
1.申请综合奖学金(一等、二等、三等)的学生学年内课程平均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指需除去有不及格等不具评选资格学生后的排名)内位于前40%。
2.申请单项奖学金的学生须在道德风尚、创新能力、文体活动、社会工作等某方面表现突出,其成绩在达到(三)款规定条件下,不受(四)款第1条成绩排名限制。
三、奖励比例、标准及名额分配
(一)奖学金比例、标准
1.综合奖学金:
比例、金额 等级 |
大二以上(含大二)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 |
比例 |
金额 |
一等奖学金 |
3% |
4000 |
二等奖学金 |
5% |
2000 |
三等奖学金 |
5% |
1000 |
2.单项奖学金:
奖励种类 |
大二以上(含大二)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 |
比例 |
金额 |
单项奖学金 |
2% |
500 |
3.特等奖学金:
2022-2023学年特等奖学金指标12个,10000元/人,各学院在一等奖学金推荐名单中提名特等奖学金候选人选参与校级评审,提名指标分配规则:一等奖学金名额20人及以上的推荐4名特等奖学金候选人、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推荐2名特等奖学金候选人、10人以下的推荐1名特等奖学金候选人,最终获得特等奖学金的学生不再获得一等奖学金且也不再递补一等奖学金人选。
(二)名额分配
1.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序号 |
学院 |
综合奖学金 |
单项奖学金 |
奖助总名额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1 |
中国画学院 |
8 |
14 |
14 |
5 |
41 |
2 |
绘画学院 |
26 |
44 |
44 |
18 |
132 |
3 |
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 |
7 |
12 |
12 |
5 |
36 |
4 |
实验艺术学院 |
6 |
9 |
9 |
4 |
28 |
5 |
艺术教育学院 |
3 |
5 |
5 |
2 |
15 |
6 |
影视动画学院 |
25 |
42 |
42 |
17 |
126 |
7 |
视觉艺术设计学院 |
17 |
28 |
28 |
11 |
84 |
8 |
时尚艺术学院 |
14 |
24 |
24 |
9 |
71 |
9 |
环境艺术学院 |
17 |
28 |
28 |
11 |
84 |
10 |
工业设计学院 |
16 |
27 |
27 |
11 |
81 |
11 |
手工艺学院 |
7 |
11 |
11 |
5 |
34 |
12 |
艺术人文学院 |
7 |
12 |
12 |
4 |
35 |
13 |
创新学院 |
2 |
3 |
3 |
1 |
9 |
合计 |
155 |
259 |
259 |
103 |
776 |
2.特等奖学金:
序号 |
学院 |
拟推荐候选人数 |
获奖名额 |
1 |
中国画学院 |
1 |
12 |
2 |
绘画学院 |
4 |
3 |
雕塑与公共艺术学院 |
1 |
4 |
实验艺术学院 |
1 |
5 |
艺术教育学院 |
1 |
6 |
影视动画学院 |
4 |
7 |
视觉艺术设计学院 |
2 |
8 |
时尚艺术学院 |
2 |
9 |
环境艺术学院 |
2 |
10 |
工业设计学院 |
2 |
11 |
手工艺学院 |
1 |
12 |
艺术人文学院 |
1 |
13 |
创新学院 |
1 |
总计 |
23 |
四、评定程序
(一)湖北美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在每学年上学期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统一组织。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监督和指导,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须将评定文件在班级、学院内进行张贴宣传,并加强政策宣传与解读。
(二)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自愿申请湖北美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申请综合奖学金的,如实填写《湖北美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综合测评表》;
申请单项奖学金的,填写《湖北美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单项)申请表》;
申请特等奖学金的,填写《湖北美术学院特等奖学金申请表》,综合奖学金评定后,各学院在一等奖学金候选人中推荐特等奖学金参评人选参与校级评审,最终获特等奖学金的学生,其学年内拟获综合奖学金一等奖学金的资格自动取消,且该一等奖学金名额空缺,不再另行增补他人。
同时须提交道德风尚、课程成绩、专业获奖、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支撑材料。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但三者不可兼得。
(三)各学院成立奖学金评议小组和评定工作组。评议小组由辅导员担任组长,班委、寝室长等学生代表担任成员,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评分,初拟获奖名单及特等奖学金拟推荐人选(参评人员不作为学生代表参与班级评议)。评定工作组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辅导员、教师代表、办公室主任等担任成员,对初评材料进行复核,拟定获奖名单及特等奖学金拟推荐人选,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在班级、学院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奖学金评议小组和评定工作组组成名单须在学院公示,其中,评议小组中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该年级、该专业总人数10%。
(四)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各学院评审材料并组织特等奖学金校级评审。特等奖学金校级评审程序:
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专家评委,通过查看候选学生学院推荐材料,结合现场展示、答辩表现,投票选出12名特等奖学金获得者。参评学生需进行6-8分钟的PPT自我展示,具体可从个人简介、获奖情况、社会实践、创新能力、个人作品等方面准备,突出创新和主要成果。答辩当天,各学院需分别派15名学生代表观摩学习。
(五)将综合奖学金、单项奖、特等奖学金获奖名单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于12月15日前发放奖金。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要求成立奖学金评定工作组,责任到人,保证评定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加强宣传,规范操作。各学院要采取多种途径加大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宣传,发挥奖学金引领和激励作用,扩大奖学金的在学生群体中的影响力。要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告栏、班级群等发布奖学金申请、评审公示结果、意见反馈和监督举报方式等相关信息。
(三)坚持标准,严格审核。各学院在评审过程中要仔细审查学生的参评资格、学习成绩及实践与创新能力方面的支撑材料,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请各学院于12月4日(周一)前将以下材料交党委学生工作部:
1.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议小组、评定工作组公示名单;
2.学院评定工作会议记录及照片;
3.2022-2023学年获湖北美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名单公示(含特等奖学金拟推荐人选,按优秀程度排序);
4.《湖北美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综合测评表》、《湖北美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单项)申请表》、《湖北美术学院特等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2、3,按备案表序号顺序排列,交纸本文件);
5.《2022-2023学年特等奖学金推荐候选人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和纸质文件各1份,纸质文件加盖公章)、答辩展示6-8分钟的PPT电子文件(内容含个人简介、获奖情况、社会实践、创新能力、个人作品等方面);
6.《湖北美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备案表》(见附件5,表内学生信息按获奖等级由高至低顺序排列;表内学生姓名必须准确无误,否则会导致证书姓名错误;电子和纸质文件各1份,纸质文件加盖公章)。
附件:1.湖北美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综合测评表
2.湖北美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单项)申请表
3.湖北美术学院特等奖学金申请表
4.2022-2023学年湖北美术学院特等奖学金推荐
候选人信息汇总表
5.湖北美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备案表
湖北美术学院
2023年11月20日